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展开全文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70亿元,同比下降1.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7亿元,同比增长4.85%。
1、路桥运营
路桥运营方面,公司围绕“大运营”重塑管理体系,调整内部机构和职能,构建更加精简高效的组织体系;围绕保安保畅强化涉路施工管控,狠抓“全天候通行”;启动大件运输车定制服务推广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包括最优路线规划、合理货物装载等在内的一站式专业运输方案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通行费收入24.39亿元,同比增长7.85%。各路段通行费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通行费收入为含税金额;本表数据为原始数据将元换算为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得来,同比数据为原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得来,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1)济莱高速通行费收入变化主要由于相接路段开通及客车出行意愿提升导致。
(2)潍莱高速于2024年10月19日起免费通行。
(3)利津黄河大桥通行费收入变化主要由于平行路段分流导致。
(4)湖北武荆高速通行费收入变化主要是由于平行国道施工,部分车辆绕行武荆高速以及同比期间恶劣天气较多导致。
(5)菏宝高速为公司2024年底新收路段。
(6)济菏高速于2024年12月20日12时起全线恢复双向通行,同比时期正在进行改扩建。
(7)德上高速和莘南高速通行费收入变化主要是由于国道路域环境提高,济菏高速通车小幅分流导致。
2.资本运营
资本运营方面,公司继续大力开展投资“开门红”激励活动,实现投资收益2.70亿元,同比下降16.85%,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表数据为原始数据将元换算为万元并保留两位小数得来,变动比例数据为原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得来,表中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主要由于项目本身利润变化导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变化主要由于结构性存款利息增长导致。
(3)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变化主要是由于项目退出导致。
2.1齐鲁高速
2025年第一季度,齐鲁高速实现营业收入4.92亿元,同比下降13.74%,主要由于建造服务收入下降导致;其中通行费收入4.29亿元,同比上升70.60%,主要由于济菏高速改扩建完成,恢复双向通行导致;实现净利润1.21亿元,同比下降1.16%,主要由于济菏高速改扩建完工转资后,折旧摊销及财务费用增加导致。具体内容详见齐鲁高速于2025年4月30日在联交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若干财务信息》公告。
2.2轨道交通
2025年第一季度,轨道交通实现营业收入10.91亿元,同比增长13.09%;净利润0.80亿元,同比增长20.96%。
一是铁路运输提质增效,完成运量2641万吨,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全流程优化运输组织,货车占用停时同比减少9.57%,车辆周转效率提升13.6%;进一步提高设备维修效率和质量,设备维修用工数量减少约10%。二是延链补链亮点突出,设立呼和浩特、成都办事处,获得呼铁局、成都局混凝土产品订单金额1500余万元;中标施工项目金额8448万元,完成轨枕出口5317万元。三是价值创造能力稳步提升。突出抓好货车停时、产品运输、资金成本等重点领域成本管控,一季度累计实现降本增效506万元;开展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完成新型轨道板和轨枕等系列产品研发推广,一季度累计实现创新创效2700万元。
2.3信息集团
2025年第一季度,信息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62亿元,同比下降29.07%;净利润0.09亿元,同比增长88.95%。
一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在建机电工程项目稳步推进;优化云收费系统,提高稳定性和使用体验,部分在研项目也取得新进展。二是市场份额稳步增长,中标京台高速公路通道支线部分路段工程总承包项目金额3.13亿元;中标新疆交投大数据平台项目金额2625万元;中标临建等3个高速公路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金额3952万元;中标中铁城投机电设备采购等两个项目金额3169万元。三是技术研发取得突破,自主研发的12条产品线70余项科技产品参展第二十七届高速公路信息化大会,并发布了“智慧大脑3.0”产品。目前已形成智慧大脑、数字孪生收费站、智能养护、智慧隧道、智能运维、能源数字化解决方案。
3.工程建设
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重点工程方面累计完成投资约2.38亿元,具体进展如下:
单位:亿元
(二)2025年第二季度经营计划
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将继续深耕主责主业,全力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核心目标。路桥运营方面着力加强与交警部门合作,深化“全天候通行”研究;资本运营方面积极寻找主业及主业产业链优质项目,系统梳理存量项目、储备项目、补缺路径,同时做好投资风险防控工作;工程建设方面,抢抓施工黄金期,加快项目进度,保障工程质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傅柏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昊 总会计师:周亮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芳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临汾康润金泽供水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5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5亿元。本次为临汾康润金泽供水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3.0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2.2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2.28%、42.10%。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公司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80.07亿元的担保额度。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和2024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25年4月份,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525MAC2K70X9Q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08日
法定代表人:李守伟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四川省宜宾市高县月江镇福胜村五组附1号
注册资本:32,949.05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
2、临汾康润金泽供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1000MA0LECF27X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张华巍
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南路平阳国际写字楼A座5层503号
注册资本:9,500.00万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及维护;管道安装、维护;自来水生产供应;工业用水供应;自来水管网、污水管网建设;污水污泥收集、处理及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毅康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6.9474%,临汾济林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1.0526%,中顺博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联合承租人售后回租赁合同》
1、出租人:山东华宸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第一承租人:宜宾康源危废处置有限公司
3、第二承租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4、租赁物协议价款:伍仟万元整。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应付租金及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6、保证方式:以联合承租人形式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分行
2、债务人:临汾康润金泽供水有限公司
3、保证人:毅康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壹亿元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保证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其他股东担保情况:无
9、是否存在反担保: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中顺博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毅康科技有限公司出具按照贷款金额的2%承担清偿责任的承诺函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担保事项符合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金额未超过《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披露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3.02亿元,其中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已批准的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182.26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42.28%、42.10%。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27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最终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45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减持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尚需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回购期间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进行回购。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若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在上述回购期限内,回购额度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上述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额度达到下限时,公司管理层根据授权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5.45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3亿元(含)进行测算,本次拟回购数量约为 12,944,984股至19,417,47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27%至0.40%。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六)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45元/股(含),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出具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
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
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贷款用途:仅用于公司在承诺函出具日之后进行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
承诺函有效期:自承诺函开出之日至正式合同签署前。
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本次收到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和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1616.8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2.88亿元,流动资产242.70亿元,资产负债率64.56%。假设此次回购金额上限3亿元(含)全部使用完,按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19%、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69%、占流动资产的1.24%。
综合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副总经理崔建先生在2024年11月15日至12月6日期间卖出公司股份67,400股,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亦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公司其他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经询问,上述主体在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经问询,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股票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傅柏先先生《关于提议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2025年4月9日,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傅柏先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提升公司股东价值。
经自查,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就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六)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相关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5、在回购期限内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决定使用自筹资金的规模及使用期限,签署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相关的协议;
7、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8、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
9、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上述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宜。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期间,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方案价格区间,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4、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做好与公司股东沟通,提前筹划资金安排,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如出现相关风险导致公司本次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关决策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26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合格,会议同意选举卢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附件:卢瑜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
卢瑜先生简历
卢瑜,男,1976年5月出生,山东邹平人,中共党员,工学硕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1997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8月入党。曾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之日,卢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山东高速 公告编号:2025-025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及媒体及时予以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经营决策合规审查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选举卢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五、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聘任崔建先生、王红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六、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并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会议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总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相关人士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附件:副总经理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副总经理简历
崔建先生简历
崔建,男,1970年1月出生,山东高密人,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入党。曾任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禹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党委书记、经理,山东高速潍莱公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事业部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之日,崔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5,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红毅先生简历
王红毅,男,1981年6月出生,山东荣成人,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2004年5月入党,2008年7月参加工作。曾就职于威海市商业银行济南舜耕支行、济南分行,曾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经理,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产权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山东高速速链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山高云创(山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现任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截至本公告之日,王红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44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中不得被提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评论